新《农药管理条例》开始实施,植保无人机优势明显?
由李克强总理签署的第677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农药与菜篮子、米袋子、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息息相关,修改后的管理条例一经公布,成为了社会公众高度关切的焦点。
新版《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农药管理制度、体制、措施进行了深度调整,而以下这些农药使用规定与植保无人机应用息息相关。
植保无人机将作为先进施药器械被推广
《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减量计划。而且,主动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农药使用者,政府还会给予鼓励和扶持。
解读:此规定重在实现农药的“减量增效”,而植保无人机在这方面的优势已有实践数据证明。就喷洒农药的效果来讲,无人机作业喷洒雾化程度高,药利用率提高40%以上,而且无人机也成为了投放生物防治技术的载体
需从有经营资质处购买农药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今后将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对限制使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制度。农药经营者需向购药者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而且即将出台的《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或将对农药经营人员素质、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面积、经营设施和设备、内部管理制度等作出全面要求。
解读:以往农药经营存在主体规模小、布局散、秩序乱,甚至销售假劣、禁用农药等问题,不仅让农民朋友们收成受损,也严重影响了无人机飞防作业的效果和信用,通过把控进货质量关,指导购药人正确选购和使用农药,更是能达到植保无人机科学用药的目的,使飞防作业质量让人满意。
飞防队使用农药要记录 这已纳入法律责任
《条例》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应当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农药使用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国家鼓励其他农药使用者建立农药使用记录。”
解读:此项规定是国家首次提出,对不执行农药使用记录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而且不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的有关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事实上,用法律来规范农药使用者做记录,是通过强制手段来实现科学用药,而且有了记录不仅可以在飞防队与农户发生纠纷时提供用药证据,还可以针对一个地区的病虫害防治提供用药数据。
科学使用农药 飞防作业更要规范合理
《条例》明确了农药使用者的义务,要求农药使用者严格按照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等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另外,还要求农药使用者遵守农药使用规定,妥善保管农药,并在配药、用药过程中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农药使用事故。
解读:农药的使用直接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农药使用者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农药无疑是在保障农业健康发展、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特别是针对配药要求采用防护措施这一点,需要引起植保无人机使用者的注意,在目前缺乏行业统一管理的前提下,虽然一再强调规范作业的重要性,但是在配药过程中真的将“防护”落在实处的飞防作业却是少之又少,如今有了《条例》的规定也等同于给作业人员带上了紧箍咒。
环境保护纳入政策要求 切记作业后回收药瓶
《条例》中还特别强调了假劣农药、农药包装等废弃物的回收责任,将环境保护纳入政策要求,要求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回收农药废弃物,鼓励农药使用者妥善收集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
解读:按照原本的作业方式来讲,人工施药会出现药瓶随便丢弃的现象,这种问题在无人机植保作业后同样难以避免。保护环境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回收废弃的农药瓶就该在作业第一线就完成,出台相关的管理规定,是在防止土壤污染的前提下,规范植保飞防作业的流程, 这需要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责任,也需要相关部门落实监管,并且对后续的回收废瓶进行统一的处理。